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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多次不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垃圾最高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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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如果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颜若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2年第4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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