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而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抓手。基于陕西省X市“三治融合”的实践探索,总结“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逻辑与内在机理,发现“三治”不是机械的结合,而是有机的融合:法治可以强化德治的价值观引领,推动个体主体性的增强;德治可以弥合法治效用的空缺,催生民众对群体的责任感;自治约束法治带来的个人权利泛用,明确界定群体与个体的边界。陕西X市的实践表明:清晰构建法治、德治和自治相互关联的纽带,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促进乡村社会走向善治的关键举措。
作者
郭占锋
王懿凡
李钰肖
Guo Zhanfeng;Wang Yifan;Li Yuxiao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29-137,共9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支持计划“精准扶贫背景下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700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凤岗卓越社科人才”支持计划“乡村振兴背景下‘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FGZY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