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在《孟子》中是一个枢纽性概念。《孟子》之天虽内涵宏富,但大体无外乎两类:自然之天与人格化之天。由于前者鲜有思想价值,故研究重点在于后者。对其进行集中诠释显示《孟子》人格化之天具有三重面相,即国家前途的裁决者与推动者、个人际遇的设计者和人性的终极赋予者。殷商以来的天命观、孔子的积极宿命论、郭店儒简《性自命出》和《中庸》的“性”论皆是其重要的思想渊源。同时,孟子还在前人基础上进行了重要的理论创新:将天命诠释为民心,将物质性的“气”提升为道德性的浩然之气,将人性之善扩充为具体的“四端”。
出处
《船山学刊》
2022年第2期87-99,共13页
Chuansha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