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弼是正始玄学的主要奠基人,同时也是魏晋时期华夏法理学的主要代表。王弼法理学的主题是寻求善治。根据王弼的叙述,在通往善治的道路上,既要坚持“以道治国”,也要坚持“以正治国”。其中,“以道治国”需要遵循的规范主要是“无为”与“不言”;“以正治国”需要遵循的规范主要是仁、礼、法、制。在“以道治国”与“以正治国”之间,具有本与末的关系:“以道治国”是善治之本,“以正治国”是善治之末。为了寻求善治,应当“崇本举末”。这样的善治方略表明,王弼试图融会道家与儒家,他的法理憧憬体现了对道家与儒家两种思想传统的兼收并蓄。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29-141,共13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