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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质量事关收成 坑农害农法律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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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眼下正值春季农业生产和农资购销旺季。法律规定,对于因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无论涉案金额大小,一律追究刑责;对于情节轻微的,依照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 张兆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云南农业》 2022年第4期92-93,共2页 Yunnan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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