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现役制部队(1965年5月~1982年5月)1966年以后,公安部队整体划归解放军序列,成为解放军序列内担负地方内卫执勤的部队。在公安系统中的原归属于武装民警代管的专业警察,开始逐步由职业制转为现役制,并在公安系统内组建公安现役制部队。公安现役制部队虽然在政治思想工作、征兵退伍和一般行政工作方面由省军区(军分区)负责,但实际上其只是使用部队的编制,接受军事和政治等方面的工作指导而已,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是列人省军区(军分区)序列的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
出处
《轻兵器》
2022年第4期38-45,共8页
Small A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