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因此,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明确,要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出处
《中国审判》
2022年第2期94-96,共3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