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公证调解存在的困难在政策鼓励的背后,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公证调解发展不过寥寥几年,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较,无论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还是社会认可层面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顶层设计仍不健全1.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层面。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中,"诉调"对接便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原则,"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得以转变。
作者
王丽萍
李全息
Wang Liping;Li Quanxi
出处
《中国公证》
2022年第2期21-25,共5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