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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降低支付手续费”保市场主体的思考与建议——以黑龙江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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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下,保市场主体成为“六保”任务中的关键一环,减税降费则是保市场主体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有关要求。6月,中国人民银行则联合三部门印发《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并指导行业协会出台《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在既有支付手续费优惠的条件下,进一步向市场主体减费让利。本文通过梳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减费让利情况,探讨在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小微企业标识、降费政策宣贯、存量客户认定等问题,剖析降费政策与经营效益短期不一致、享受政策红利与小微企业标识之间的矛盾及新冠肺炎疫情对降费政策的负面影响,寻求完善小微企业标识、全面释放降费政策红利、强化降费工作的督查与暗访、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评价优势,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 金晓灵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22年第1期70-72,共3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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