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要高度重视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凝练,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长江中游主体包括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有着典型的区域性文化共同体特征及深厚的文化生态基础。长江中游的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体现在长时期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进一步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建议在政策举措上树立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共识、建立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推进长江中游文化和旅游融合、扩大长江中游对外文化交流。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93-103,共11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于场景理论的城市创意街区空间生产机制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9YJC760167)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文化和旅游融合视野下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项目编号:21ZD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