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着重讨论胡适的新诗主张,将其诗学理论纳入“语文本体论”的视阈进行观照,尝试证明胡适对于诗歌乃至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设想,本质上是从“语文形式”的层面上进行规划的。而关注语文形式,强调语文本体性地位的目的,在于承延和维护中国文学脉络中一以贯之的抒情传统,保存文学自身固有的抒情属性。在内容决定论甚嚣尘上,革命启蒙、现代文明等宏大话语充斥文学内外的历史语境里,胡适将“语文形式”定位为文学的本体,借“诗缘情”来反抗宰制文学的时代共名,本身就包含着许多尚待解读的文学史意义。
作者
龚刚
刘智毅
GONG Gang;LIU Zhiyi
出处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22年第1期114-124,共11页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