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来,“三治融合”的协同治理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人们对其内在逻辑关系的认识也日益深化,正确认识、把握法治与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良性互补关系及其实践逻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石,通过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价值等法治元素能够推动乡村治理走向法治化;德治是乡村治理法治化的价值根基,它以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等载体形式承载着道德支撑功能。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66-72,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18BFX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