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国家安全,我国存在由国有经济垄断经营的行业,《反垄断法》针对国有垄断行业专门设立了适用除外条款,以确保其合法的经营地位。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类适用除外条款是对其“垄断状态”的豁免,而非对“垄断行为”的豁免。现行关于国有垄断行业的适用除外条款在豁免范围、价格机制、补贴机制、收费项目等方面存在漏洞和问题,不利于行业发展,有损消费者利益。文章将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思路。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2年第6期80-82,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