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百年来,党中央根据管党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从而为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体制机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可以分为三种“理想类型”——属地领导、垂直领导与双重领导,其中双重领导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以属地为主的双重领导和以垂直为主的双重领导。各种领导体制面临的治理成本、负荷不一,并形塑出不同的监督执纪模式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也会随之不同。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并不断充实监督专责机关的力量、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科学认识并处理好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是百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改革所取得的宝贵经验。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22年第2期90-102,共13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地方政府廉政治理激励机制研究”(21CZZ05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