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内导师、中职学校教师、行业导师组成“三导师”,因各自拥有实践教学资源成为职教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环节的主体。“三导师”在职教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由于主体间的权责不清、角色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导致“三导师”制运行效果不佳。建设协同发展“三导师”队伍,“三导师”主体间形成合力,有助于提升职教师范生实践能力。建立相应的动力机制、支撑机制和约束机制是“三导师”制建设的重要保障。
出处
《高教论坛》
2022年第3期16-19,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forum
基金
2019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师院校基于‘三导师’制培养职教师范生实践能力的探索与实践”(GXGZJG2019B164)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基于协同创新的全日制职业教育硕士培养模式研究”(2021B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