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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野生动物制品犯罪案件办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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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网络+寄递"实施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因交易过程"人、货、资"分离,行为人反侦查意识较强和寄递企业监管不力等原因,查处和打击的难度较大。检察机关在办理陈某帅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中,通过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物证、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追查违禁制品去向,追捕漏犯,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平台交易、寄递企业运输的野生动物制品网络交易黑市。实践中,检察机关要把握关键证据、强化多部门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切实遏制"网络+寄递"违法犯罪行为。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4期22-24,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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