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位一体”合作社在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因社员主体性和合作社主体性的双重缺位、组织化水平尚待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下等现实梗阻而面临困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多元主体参与;优化合作体系,促进“三位”共生融合延伸;强化党建引领,重组乡村治理结构;营造乡村社会资本环境,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不仅能够夯实“三位一体”合作社的改革基础,更能使其高水平、深层次、宽领域的综合合作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牵引器和助推器。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22年第2期69-72,共4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乡村振兴的路径与对策分析》【SK2020A0052】、《农民合作社和新型职业农民融合发展研究》【SK2021A028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