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旨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的现代化,构建简约便民、规范高效、权责清晰之政府治理体系。乐山市成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后,经过几年的努力,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现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化阶段。与此同时,还存在体制机制尚未理顺,“衔接沟通”不通畅;执法主体独立性不强,“执法效能”不高效;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协调配合”不顺畅;配齐配强执法力量不足,“保障监督”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要健全机制“保畅通”,厘清职责“凸综合”,协调配合“提效能”,强化平台“促保障”。
作者
沈建军
王京星
李雯瑶
SHEN Jian-jun;WANG Jingxing;LI Wenyao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第2期102-108,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