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基本组成单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因此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并受到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体系。同时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各地政府要围绕这一战略部署,积极探索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本地实际的地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的实施路径,为新形势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