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台艺术不外乎于灯光艺术、声色表演与道具使用等的舞美特征的综合。舞台灯光的表现力有三:一是基本的使用功能,即是视觉照明,视觉照明并非单纯指舞台照明,更是指针对剧目演变的“关键性”照明方式,也就是说灯光照明要体现出主次、层次及关键点的舞台场景变化分别;二是突出人物特征,在戏曲表演中,为突出人物特征,灯光的作用就非常关键,通过“打灯”或灯光色彩的渲染,可以在某一时段来突出某个想要突出的人物特征;三是加强美感的表现力,灯光艺术具有完整性的舞美表现力,这在于无论是色彩和光线上,都能够灵活调动,而在灵活调动的时候,就已经突出了舞美的特征。
出处
《剧影月报》
2022年第2期59-59,共1页
Drama and Fil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