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功”指的是戏曲表演中的唱、念、做、打四项基本技能,“五法”指戏曲表演的五种基本技巧,手、眼、身、法、步,通常有固定的表演形式。“手、眼、身、法、步”原取自武术,所谓“手为势,眼为灵,身为主,法为源,步为根”。“四功五法”指的是戏曲表演者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没有“四功五法”的基础技能,就不可能在舞台上表现出完整的人物外在形象;没有对“四功五法”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人物就不可能表现得活灵活现,在精神层面上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出处
《剧影月报》
2022年第2期76-77,共2页
Drama and Fil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