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存在方式决定人的生活态度和幸福程度。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是人类追求和实现幸福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以人的存在方式为理论前提,通过对劳动与人的类本质、劳动与人的身心需要的满足、劳动异化与人的幸福体验三重关系的阐释,清晰表达了在劳动基础上建立起的幸福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正是劳动使人获得幸福。人们通过劳动不仅使身心得到满足和愉悦,更能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价值基础。站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新的历史节点,必须充分把握劳动幸福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关联,尤其是要深刻认识劳动幸福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诉求与重要主题,继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通过劳动解放实现人民的真正幸福。
作者
刘卓红
张彩玉
LIU Zhuohong;ZHANG Caiyu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23,共9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习近平新时代观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18ZDA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