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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的类型与举证责任

Categories and Burden of Proof of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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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研究开发是单方义务还是双方共同义务,是合作开发与委托开发合同的本质区别。运用合同解释规则认定合同类型,要重点把握合同有无明确约定单方的交付研发成果义务。对研发成果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主张研发成果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要求主张方履行举证证明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义务,二是在研发成果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事实真伪不明、无法判断时,主张方应当承担结果意义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作者 程书锋 程方伟 Cheng Shufeng;Cheng Fangwei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8期91-94,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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