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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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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日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就该司法解释做介绍。司法解释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作者 岁正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信用》 2022年第3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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