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研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才是治理科研诚信缺失的治本之策。科研信用的规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为科研守信激励制度;二为科研失信惩戒制度。科研守信应当包含履约、守法和遵守科研伦理三个要素。在当前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对科研失信行为如何惩戒的背景下,研究科研守信激励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探讨了科研守信激励的法理基础,论述了当今中国建立完善科研守信激励制度的现实必要性,认为这种促进型法律制度与社会的发展规律相契合,体现了法的秩序以及公平价值,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科研领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完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并且有效地促进科研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