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保费代扣代缴作为法定制度,其起源和发展路径与个人所得税基本相同,但规定内容与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现行社保费代扣代缴制度规定未能有效遵循立法目的和法律原理,制度内容的缺失和内在矛盾也导致扣缴各方权责关系不清以及扣缴义务主体范围过窄等问题。本文提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优化责任配置、建立配套保障机制和扩充扣缴义务主体范围的建议,以期为税务部门完善社保费代扣代缴制度提供参考。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38-141,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规模减税降费对企业的财务效应与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BGL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