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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分家老宅 不可重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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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李某育有4个儿子,其丈夫去世前与儿子签订了分家单,4个儿子分别取得相应老宅房屋。后三儿子搬出老宅,小儿子出资翻建了三儿子的房屋供李某居住。三儿子得知后表示该行为未经过自己同意,翻建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小儿子却称此事系母亲李某授意为其所建,翻建房屋应归李某所有。李某及小儿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驳回其请求。
出处 《农家致富》 2022年第4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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