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情况简介2014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该现行《监管办法》的执行,对监管环保设施有效运行、促进燃煤发电机组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均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6月,绍兴市已对全市16家非省统调燃煤发电企业进行环保电价专项执法检查,企业主动上缴市级财政1268.17万元电价款。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2年第4期46-47,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