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事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作为类案检索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引起关注。但是制度缺位导致类案检索报告案件范围、辩论程序、识别方法、回应方式与内容存在诸多分歧,引发当事人质疑。当事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制度是当事人需求与法官需求的契合,制度的设计应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兼顾法官成本与收益的考量,同时应考虑裁判文书不同面向价值功能的实现。概言之,当事人提交的检索报告应符合形式要求,按照“提出—辩论—审查—回应—归档”五步流程应对检索报告,完善回应报告的文书框架结构,最后应搭建激励和保障机制,以完成当事人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的司法应对。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55-69,共1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