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四、税收优惠政策(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21年第6号公告将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作者 任敬 戴胜辉
出处 《中国税务》 2022年第4期58-63,共6页 China Tax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