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军2021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2年第9期50-57,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