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基本性内涵、核心性内涵、延展性内涵等内容。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社会治理理念维度的示范性意义、社会治理格局维度的示范性意义、社会治理模式维度的示范性意义。基于此,需要以党建引领推动社会治理实效化、以制度供给推动社会治理实效化、以多元主体联合推动社会治理实效化、以再组织化推动社会治理实效化、以信息技术推动社会治理实效化,进而不断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出处
《理论观察》
2022年第1期105-107,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江苏警官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资助,项目编号:JSPI17GKZR407
2020年度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基层警务社会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0LLYJJSST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