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委两院”提请人事任免事项可否使用议案这一文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多年来,一些地方的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委两院”)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使用的文种,有的使用“报告”,有的使用“请示”,有的使用“议案”。实践中,应该使用何种文种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特别是能否使用“议案”存在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那么,“一委两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究竟可否使用议案这一文种?
作者 武春 武香君
出处 《人大研究》 2022年第4期53-54,共2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