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一些行政争议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的主要症结在于,行政复议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徒增诉累、行政机关怠于执行生效裁判、行政拘留措施滥用激化矛盾、行政检察监督欠缺刚性手段等。在市域治理层面,应注重系统性推进、加强诉前源头治理、突出智慧借助、重塑开放性办案格局、畅通当事人合理利益诉求实现渠道,探索构建行之有效的争议化解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有机统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5期64-6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