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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骑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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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决定处以20元罚款。”2022年1月1日,《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天,淮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开出全省首张“电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罚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2年第6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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