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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用法治力量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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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宝鸡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将对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宝鸡城市形象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2年第6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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