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时代的背景下,国家审计工作模式发生改变。以我国2012—2017年30个省份的省级审计机关为样本,从四个维度选取指标测度人工智能水平的基础上,运用档案研究法检验了人工智能对国家审计效能的影响。研究发现:智能平台发展程度、人工智能技能水平、人工智能运行机制和智能理论创新程度均能显著促进国家审计效能的提升,且智能平台发展程度和人工智能技能水平对国家审计效能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进一步运用熵值法确定权重测度人工智能综合指数,结果显示人工智能系统每增加1个单位,国家审计效能的提升作用将增加0.4137个单位。稳健性检验结论依然成立。
作者
赵华
石璐莹
王桢鑫
Zhao Hua;Shi Luying;Wang Zhenxin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70-78,共9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基金
湖南省智能财会与工程应用研究中心基金项目(20ckzx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