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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正义”还是“公平正义” 被引量:1

Corrective Justice or Justice as Fai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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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主义内部左右派之间,在有关“再分配”的实践合法性这一问题上,并非如通常意见所认为的那般水火不容。事实上,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者与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的自由主义者,可以分别从各自不同的理论预设达成对“再分配”在实践领域的某种一致。问题在于,这种一致性仅仅是一种貌合神离的一致,其背后隐藏的是有关自我观念的本体论分歧。本文以诺齐克作为立论根基的自然权利学说,重构罗尔斯的契约论架构,以揭示这一本体论分歧,并且表明,争论双方均无法完成从本体论到实践哲学的完整证成,这是由他们共同使用的主体性论证模式决定的。若想克服自由主义在分配正义问题上的理论困境,有必要寻求一种非主体性的论证模式。
作者 王千陌 刘卓红 WANG Qian-mo;LIU Zhuo-hong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0-87,共8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正义理论研究”(21sk15)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4

  • 1魏小萍.自我所有原则走向哪里:国外马克思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的论战——读柯亨的《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J].哲学研究,2001(4):52-57.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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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罗尔斯 何怀宏 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 5卢梭.《社会契约论》[M].商务印书馆,2003年3月修订第3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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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1995年商务出版社.
  • 8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上册,1991年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 9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1997年商务印书馆.
  • 10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1997年商务印书馆.

共引文献12

同被引文献1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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