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迭代以及数字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数字经济下的市场竞争也以企业平台化经营为典型特征和发展趋势。平台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效应”,且在平台经济模式下,其双边市场的特征、经营模式的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判断当事人行为是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方式。限定交易属于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案中“二选一”行为作为限定交易的表现方式之一,其与传统经济模式下限定交易的共同之处和区别应当予以明晰。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2年第8期27-30,共4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