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际条约退出行为频发,但国际法对此并无有效约束。国家主权原则是条约退出权的权利基础,在肯定主权国家的条约退出权前提下,应遵守条约必须信守的国际原则,充分发挥国际法效力,约束违背诚实信用的随意退出条约。依据退出条款和当事国共同同意下可以退出条约,此外,一般应该禁止退出国际条约,除非有例外情况。条约退出权行使的条件、程序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实践,但是尚未形成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国际原则。当前,对于条约退出行为的规制需通过退出条款进行,应在缔结条约时尽量明确规定条约退出的规则,以保持条约的稳定性,保证条约的目的得到有效实现。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第10期23-26,共4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