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文化治理作为一种兼具内容属性与工具属性的治理形式,既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在经历了政治治理、经济治理之后,乡村治理开启了文化治理的新阶段。乡村文化治理以维护农民的文化权益为行动起点,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行动目标,强调乡村中的各治理主体在协作的基础上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从而有效填补政府“缺位”在诸多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造成的“真空地带”,使得治理效能在一系列外生约束条件下实现社会互惠性增溢价值的最大化。
作者
张波
李群群
Zhang Bo;Li Qunqun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10-117,共8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文化强国何以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制度的解释框架”(项目编号:21FKSB043)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培育项目(项目编号:JDMY2021-1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