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问题还存在着较大的学术空白和争议。有学者认为适用该制度会导致降低证明标准,造成侦查人员怠于收集证据,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口供,产生冤假错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案件审前分流机制的完善;保障人权、确保公正办案。同时该制度在我国的实体法、程序法上均具备良好的法理逻辑。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应当把侦查重心放在调查取证上;赋予讯问时值班律师在场权;强化人民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保障认罪认罚者的反悔权。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104-108,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2021YBKYXM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