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检察机关在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以案促治,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近年来,企业合规经营理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是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尝试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责任认定引入企业合规审查视角,进而在安全生产刑事案件中探讨企业合规审查奠定了基础,并可以通过企业合规审查来督促涉安全生产刑事案件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监管漏洞等问题,助力企业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出处
《天津检察》
2021年第5期45-46,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