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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型”诈骗案件的认定规则--刘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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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旨]承诺以违法方式帮助实现非法利益,并以“办理费用”为由索取钱款实际用于挥霍的,应当认定诈骗行为。数额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以诈骗罪立案处罚。[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某于2019年期间在天津某公司担任房产中介。被害人到被告人工作店面内看房而结识被告人。
作者 郭芮
出处 《天津检察》 2021年第5期69-71,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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