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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衒之“元魏末为秘书监”再献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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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洛阳伽蓝记》作者杨衒之是否曾任秘书监,学界尚有争议。道安《广弘明集》引傅奕《高识传》称杨衒之“元魏末为秘书监”。杨衒之北魏末任奉朝请,故元魏末当指东魏末。曹道衡指出,常景和魏收分别在普泰初(531)至武定六年(548)和武定七年(549)八月至魏齐禅代任秘书监,杨衒之只能在武定六年至七年间任职。但武定五年(547)杨衒之仅为五品抚军司马,两年内就升为三品秘书监,可能性极小(曹道衡:《关于杨衒之和〈洛阳伽蓝记〉的几个问题》,《文学遗产》2001年第3期)。曹道衡已切近实质,惜尚未坐实。
作者 李煜东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204-204,共1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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