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政府定价范围和定价方式。对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以及具有区域垄断性、竞争不充分的公证服务项目。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3期24-2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