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聊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创建莘县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聊政呈〔2020〕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莘县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莘县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4.9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俎店干渠,南至振兴街,东至莘县县界,西至聊莘路。其中,规划建设用地0.83平方公里,规划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14.16平方公里,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8期1-26,共2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