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尝试与探索。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联合其他部委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要“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教育部颁布的《关于确定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的通知》,则开启了“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突破的大幕”。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7-17,共1页
People's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