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事纠纷在新时期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处理难度较大等特点,亟须有针对性地对家事纠纷案件进行诉前分流,让大部分的家事纠纷案件在进入诉讼阶段前先行调解,以温和的纠纷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家事纠纷调解前置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家事纠纷隐私性强、对弱者权益侵害大、非理性因素多的案件特殊性。针对家事纠纷解决的现实问题,应加快家事案件专门立法进程,明确家事纠纷调解范围,扩充家事案件调解团队,提升调解人员素养,共建家事纠纷前置调解的良性环境。
出处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113-115,共3页
Journal of Kaife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Culture &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