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城市扩张导致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大量城郊和农村土地被征收、征用。由于现行征地补偿制度将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排除在外,政府“低收高卖”现象普遍,农民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维护。农用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的本质在于农用地发展权的归属不合理、不明晰。根据土地发展权的基本概念,土地发展权在三个阶段存在三种不同形态。受英美土地发展权归属模式中的权利分割性与国家参与性等特点的启发,本文对现有归属学说进行梳理与分析,认为土地发展权归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体三者共有较为妥当。
出处
《上海房地》
2022年第5期19-23,共5页
Shanghai Real Estate